内部审计人员报告的方式多种多样,没有固定的模式。依据实际情况或需要的不同,报告可以有书面的和口头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之分。但是,审计报告作为审计人员专用的一种文体,它是交流信息,报告审计结果最重要、最常用且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根据现场审计所掌握的证据和相关信息,在运用职业判断对之进行重要性分析之后,及时向被审计单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企业最高管理当局提交反映审计结果和审计任务完成情况的书面正式报告,即内部审计报告。有关内部审计报告的问题很多,下面围绕中期审计报告和最终审计报告对内部审计报告作一些一般的说明。
一、内部审计报告的含义和目的
内部审计报告是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完成审计任务的一般要求或具体要求,用文字的形式来说明审计目的、范围和结果,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呈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的一种正式书面文件。中期审计报告是对现场审计某一方面或具体领域审计发现的说明;最终审计报告则是整个审计过程工作的最终成果。编写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项既定工作,其主要的目的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向报告的阅读者传递信息
收集、整理和记录企业管理当局控制下各类活动的真实可靠信息是内部审计人员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内部审计报告就是汇集这些信息(包括令人满意的状况和不能令人满意的状况两个方面)并对之表述审计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主要方式。一份真实情况良好写照的审计报告是赢得企业管理当局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信任并依赖其工作成果的一种有效工具。一份成功的审计报告必须能够准确地传递有关被审计活动的真实可靠信息,向读者表明内部审计完成丁哪些工作,还能够完成什么,管理部门应该关心而未能关心的是什么。管理人员,尤其是最高管理人员之所以能够对审计报告给予必要的关注,是因为他们认为作为组织内部一种相对独立职能工作结果的内部审计报告所收集的信息是在系统的检查和评价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较客观公正地反映事实,揭示事物的本来面目;通过审阅审计报告他们能够从不同角度来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在实现组织目标过程中各种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不能准确传递信息的审计报告是毫无意义可言的。
(二)说服报告的阅读者接受并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
任何一份内部审计报告都应该表述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查活动所持的观点和看法,其中包括针对一些有害于组织目标实现的错误、缺陷或不良管理方式下产生的不规范行为所提出的改进意见。只有这些审计意见取得报告阅读者,尤其是那些有权对之采取纠正行动的管理人员(包括对存在问题负直接责任的)的认同时,内部审计报告才能真正发挥其潜在的效用,成为推动实现组织目标的有效工具。事实上,审计意见,即便是正确的审计意见也未必都能得到应有的关注,其间,审计报告不具说服力或说服力不强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一份良好的审计报告在准确反映事实,传递信息的同时,还必须具有足够的说服力,能使报告的阅读者,甚至那些熟悉实情、做事谨慎的人们也能够通过阅读报告得出与审计人员相同的审计结论和建议,并充分意识到采纳审计意见的好处。只有这样才能使审计工作真正达到协助组织内成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的目标,才能赢得其应有的组织地位和良好声誉。
上述两个内部审计报告致力于达到的目的,也是其它报告方式应予达到的。只有这样,才能造就成功有效的审计过程,实现内部审计作为一种职能活动的总目标。
二、内部审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
由于审计活动的性质和报告方式的不同,内部审计报告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类型:财务审计报告和经营审计报告;最终审计报告和中期审计报告;正式审计报告和非正式审计报告;书面审计报告和口头审计报告;综合审计报告和专题审计报告等等。在现代内部审计实务中,这些不同称谓各具特色的审计报告可以结合使用,取长补短,共同满足报告审计结果、达到报告目的的要求。按照《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的指导性要求,在现场审计完成之后,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提交鉴认的最终审计报告;中期报告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也可以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审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取决于报告的类型。如中期审计报告。
(一) 中期审计报告
中期审计报告是内部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就某些领域的审计发现与被审计单位适当层次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并要求他们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的一种报告形式。通常,中期审计报告也称作“审计备忘录”。
审计备忘录是与被审计单位交流意见的一种有效手段,通常要求作出书面的答复,因为最终审计报告包括中期报告的内容和与被审计单位讨论的结果。在完成某一领域的审计工作之后,内部审计人员可能发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甚至重大控制缺陷。这些不良状况任其存在和蔓延将会给组织带来更大的不利影响和损失。这时,内部审计人员就应该适时地编写审计备忘录,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供被审计单位慎重考虑,以便及时采取纠正行动,这就大大增强了审计报告工作的效果,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一种尊重,有助于取得其信任和合作;(2)有助于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改变不良的状况或遏制其发展趋势;(3)供审计人员检查审计发现的正确性,为最终审计报告提供合理有效的信息。
一般而言,中期审计报告的篇幅较短,写作要求也不像最终审计报告那么严谨,尚不具有公认的标准格式。但是,任何一份审计备忘录都应该清楚地说明审计发现的事实、不良状况的影响,并提出结论和建议。下面是美国阿莫科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中的四份较典型的审计备忘录。
(二) 最终审计报告
最终审计报告是在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完成之后,依据中期审计报告的内容和与被审计单位适当层次的管理人员讨论的结果编写而成的,并由经授权的内部审计人员(一般是项目审计主管)签字确认的,反映审计工作最终成果的正式书面文件。
由于审计活动的性质千差万别,而且每一个内部审计组织对最终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都有自己的期望和目标,所以要为最终正式的书面审计报告设计一种完美的通用格式是不现实和毫无意义的。但是,这并非意味最终审计报告没有共同的质量要求可循。在长期的内部审计实践中,人们发现一些良好的最终审计报告都具备一些共同的一般特征,例如阐明审计的目的和范围,突出审计结果等,于是,不少内部审计组织都对其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或采用一种较适合的格式作为标准。这种标准化的书面报告格式展示了一般的结构和内容。它既有助于阅读者以熟悉的方式获取信息;又有助于内部审计人员规划审计工作、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在整个审计工作中始终考虑并致力达到报告的要求。
《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指出;虽然审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可以依据组织和审计类别而变化,但至少应该说明审计的目标、范围和结果,并可以包括适当的背景信息。下面,我们根据该“标准”的一般准则和细则的一般要求,来说明在大多数最终审计报告中都反映了的五个组成部分:背景介绍;审计目标和范围;审计意见和结果;被审查者的评论;其他事项。这些组成部分构成了现行最终审计报告的总体结构和内容要求。它们是综合性报告的提纲,可以有弹性。
1.背景介绍
这一部分是报告的序言或前言,一般篇幅不应太长,其主要目的在于为读者了解审计主题提供必要的解释性资料。背景介绍可以简明扼要地说明所审计的组织单位和活动,描述其主要特征;说明在报告之前对审计发现、意见(结论)和建议的有关情况,还可以说明报告是否包括了审计的日程和所要求的答复。如果是企业管理当局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要求完成的特殊任务,应该首先指明这一点,并简明说明被审查者的目标、权力和责任范围。
2.目标(目的)和范围
目的的说明应该阐述审计的意图,必要时还可以申述审计的理由和预期的目标。准确地说明审计的目的并按照适当的逻辑顺序来说明达到目标的活动及其结果,能够给读者清晰地展示一条贯穿整个报告的中心主线,为读者了解报告其余部分的内容提供符合逻辑的思维。目的说明应该准确,并可适当具体一点。
范围说明要明确指出所审计的活动和所包含的期间。由于审计范围受到审计目的、目标和准备工作结果的共同影响和制约,可能与年度审计计划或最初拟定的范围不一致。因此,在必要的情况下,范围说明应该清楚地指明所审查的具体领域及其原因,还可以适当地指出每一个审计领域的工作深度。
报告中的范围和目的的说明往往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部分,并应致力于使读者明确该项审计.审查了什么,为什么审查这些活动而没有审查另外一些活动。但是,这一部分应该避免将达到目标、目的的具体审计步骤和方法列示在内,因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想知道的往往是内部审计人员做了些什么及其原因和结果,而不是怎么做。
3.意见和结果
审计结果是审计检查和评价活动的最终成果,一般包括审计发现、结论(意见)和建议三部分。
审计意见是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发现所作的职业判断和评价结果,它表明了审计人员对被审查活动所持的态度和看法。尽管不是所有的内部审计组织都要求对审计发现的事实进行全面综合评价,但是,阅读报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却往往需要这种意见,询问审计人员对所审查活动的意见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因此,一些先进的内部审计组织都要求在审计报告中表述审计意见。这时,审计活动才开始真正步人现代内部审计的进程,上升到一种有高度和深度的管理活动、《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指出,在适当的情况下,审计报告应该包括审计人员的意见,这种意见应该包括审计范围内的所有方面。通常,意见可以包括令人满意的和令人不满意的工作状况两个方面,但更多的是后者。如果审计人员感觉到不能或难以准确地表述审计意见,应该在报告中说明原因。
审计发现是通过对被审计活动“应该怎样”与“实际怎样”的分析比较而揭示的事实。审计发现是审计结果的核心内容,意见 (结论)和建议都是针对审计发现提出来的。审计发现有好有坏,它可能表明一种令人满意的情况,也可能是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或缺陷。
通常,揭示被审计活动良好状况的审计发现(积极审计发现)一般不需要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因为,在呈送给高层管理人员的审计报告中写道“该单位的经营活动得到了有效地控制且富有效果”时,对此提出异议的被审计单位几乎不存在。因此,好的审计发现不必编写审计备忘录,但可以在报告中适当地予以说明。同样,这种陈述必须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并完整地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否则,不符合实际的赞美之词会损害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声誉。尽管报告积极的审计发现表明了内部审计人员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也有助于与业务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报告的篇幅不宜太长,语言应求精炼。因为,尽管高层管理人员也希望听到他们所关心和忧虑的领域的实际状况是令人满意的,但在绝大数情况下,他们更希望知道这些领域存在哪些问题和缺陷,哪些方面还需要或可以得到改进。
通常,说明不良状况的审计发现(消极审计发现)应该成为审计报告的核心部分。这些发现可能是控制或程序的效果不好、工作效率不高,资源使用不经济或财务会计控制不严、核算不规范等。但是,并非所有的消极审计发现都要写入审计报告,因为只有那些对组织有重大危害的问题才会引起高层管理人员的关拄,才值得报告。至于一般意义上的细小缺陷只需写进审计备忘录或采用其他方式提醒被审计单位注意,并督促其改正便可。在撰写审计报告之前,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将所有的消极审计发现与适当层次管理人员进行讨论,取得一致意见,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理性。消极审计发现往往是业务人员所不愿意接受的,甚至可能遭到申辩和驳斥。这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对所报告的问题或缺陷的真实性有充分的信心,所收集的证据有足够的证明力并能够合理地解释其前因后果。
在审计报告中,客观准确地说明消极审计发现是非常重要的。一份好的审计报告应该准确地说明审计发现的特征及其前因后果,并能够反映“审计概念”的运用过程,使报告的阅读者认同所反映的事实和意见。这需要审计发现的写作应该具有符合逻辑的思维。所有的审计发现都应该包括,并在报告中阐明以下几个方面:
(1) 说明情况——目前的实际状况是什么,即“实际怎样”;
(2) 标准——所审计活动适用的评判或审计标准,即“应该怎样”;
(3) 影响或后果——目前状况有何不良影响,或造成了什么样的结果;
(4) 原因——导致目前状况的真实原因,即“为什么”。
建议是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发现和意见(结论)提出的改进不良状况的措施或纠正行动。审计报告所提出的审计建议应该与审计发现存在必然的联系。确切地讲,建议必须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否则,就成了“无的放矢”的无稽之谈。例如,如果报告的消极审计发现是废旧物资或设备的清理、报废、降价出售等缺乏必要的控制程序,那么,与之相联系的建议则应该包括建立一项控制制度,并贯彻之。报告中的建议可以是概括性的,也可以是具体的,但任何一条建议都应该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并应该是切实可行的。只有这样,才能使有权对之采取行动的管理人员接受并将其付诸实施。
4.被审计单位审计结果的意见
《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与被审计单位适当层次的管理人员或经理词论审计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被审计者的意见写入审计报告。这部分主要说明被审查者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所表述的与审计人员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如果双方对报告的所有方面都达到了共识,则不必将被审查者的每项具体观点都写入审计报告,如果对有关重要事项存在严重分歧且讨论没有达成一致性意见,则应该如实地反映在审计报告中,供上级管理者评判。但是,对审计发现所揭示的事实,双方不应该存在分歧。
要准确地表达被审查者所持的不同意见或观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避免不应有的争执,内部审计人员通常根据实际需要将被审查者对审计备忘录的书面答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这既可以避免因争执带来的感情伤害,又迫使被审查者认真考虑并证实审计人员所认定的问题和建议中所提出的改进措施。
5.其他相关内容
其他相关事宜主要指与本次审计任务没有直接关系或关系不重要的某些方面的情况。它可能是一些不重要但应该引起关注的不良倾向,也可能是被审计单位要求审计人员向企业管理当局反映的一些实际困难,等等。有时,高层管理人员临时要求关心的一些事项或后续审计结果的有关情况也包括在这一部分中。
最终审计报告的结构组成应该包括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但这并非意味这种顺序就是最完美的逻辑格式。在实际报告中,可能不同的组织都有自己的适用格式。这种格式一经确定,就应该保持一致,不应该经常处于变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