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一大波新规开始实施,事关车子、票子、孩子

自9月1日起,一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将开始实施,涉及车子、票子和孩子。

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准入门槛降低

工信部日前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删除了包括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了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表示,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是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

机动车报废价格将更合理

商务部等7部门近期联合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于9月1日起施行。细则从资质认定和管理、监督管理、退出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报废机动车的回收利用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说明。

其中,“五大总成”松绑将会成为影响机动车回收定价的关键因素。“五大总成”是指机动车的发动机、变速箱等总体架构。细则确认允许将具有循环利用价值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再制造后予以再利用,报废车回收价格也因此有望提升。

“史上最严固废法”9月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称《固废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固废法》共设9章126条,新增条文41条,被称为“史上最严固废法”,新增医疗废物处理、污泥、垃圾分类、建筑垃圾、一次性塑料制品等监管内容。此外,还增加了处罚种类,提高了罚款额度,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现行的资源税制度相比,资源税法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

一是统一了税目。对税目进行统一规范,将目前所有应税资源产品都在税法中一一列明,所列税目达164个,涵盖所有已经发现的矿种和盐。

二是调整了具体税率确定的权限。资源税法继续采用固定税率和幅度税率两类税率,对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明确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三是规范了减免税政策。对现行长期实行而且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税法作出了明确规定。

8类药物将不再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将自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此次有8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不再报销,包括: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等款项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9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规范合同订立及资金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二是规范支付行为,防范账款拖欠,对付款期限和检验验收提出了要求。三是加强信用监督和服务保障。明确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制度以及监督评价机制,以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条例》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政策

东莞:条件具备的“秒批”入户

《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办法》要求,申请将户籍迁入东莞市,需要在东莞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相应准入条件之一。如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未满50周岁可申请,国内大专学历未满40周岁可申请,省内人员在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可申请,具备高级职称未满50周岁可申请,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未满45周岁可申请。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为其员工提出入户申请。

同时,《办法》提到,人才准入资格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和管理。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人才准入资格进行审核,具备条件“秒批”的应当实行“秒批”。

广东:明确教师惩戒权

9月1日起,《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学生在校园内有用硬物投掷他人、推搡、争抢、强迫传抄作业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和批评,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惩戒措施。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措施时,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打骂、辱骂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广东:限“塑”再加码

广东省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9月1日起实施。其中,《意见》提出,到今年底,广东全省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广东全省快递禁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

《意见》指出,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市、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范围进一步扩大,替代产品得到有效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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